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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盾留言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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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留言板须知内容(注:请认真填写表格带*项不能为空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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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,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等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1、在本区行政区域内。 2、有明确被诉方。
3、有具体投诉请求,事实和理由。 4、投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。
5、未超出投诉期限。 6、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。
7、消费者投诉时应填写真实姓名,地址,电话号码或其他联系方式和被申诉方的真实全称,地址和电话号码。
8、投诉举报者的个人信息(包括姓名、邮件、电话、地址)给予保密,不会在网页中显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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